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

農舍新制 對農地之影響是漲還是會跌呢 ? !

農舍新制   對農地之影響是漲還是會跌呢 ? !


 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趨向限縮農地蓋農舍資格,地方政府認為新法通過後,農地流失速度可望減緩,但民間仲介業者認為缺乏配套措施,只會提升農舍價格,增加農地閒置荒廢。

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審議中,苗栗縣政府近來趕在修法通過前提出農舍申請案,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陳樹義表示,縣府仍會依法及既定程序審查,新法興建農舍的申請資格趨嚴,農地流失速度應該會趨緩。





部分仲介業者則批評新法草案沒有考量實際情況,並缺乏配套措施,業者指出,農地限縮興建農舍資格,又沒有完全禁建,依市場供需原則,第一時間就是衝擊農舍價格,物以稀為貴,勢必造成農舍價格上漲,與政府平抑房價的政策背道而行。

此外,政府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,原本閒置的農地不能有效利用,閒置也沒有處罰規定,甚至政府還拿錢補助休耕,恐怕會造成越來越多閒置農地。南投市中興新村和魚池鄉日月潭附近,農地興建豪宅的現象嚴重。

南投縣府農業處說,政府修正農舍管理辦法,應可有效的改善這個現象。但南投縣的房仲業者說,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,這項修正案還沒上路,建商早已風聞,兩個月來紛提出建案申請。

房仲業者比較悲觀地說,如果政府能有效管理農地,南投縣的農地濫建就不會炒到今天這個程度。


宜蘭縣遏止農舍泛濫,已新訂「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」嚴管,縣府認為中央應有具體與明確的執行標準,讓民眾可以遵守。

對農舍興建資格,宜蘭的版本雖未限縮一定要具有農保資格才能蓋農舍,但要求符合農業經營,有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切結書、可供查核的農業生產資材購買憑證、可供查核的農產銷售證明,也就是說,要有直接從農的具體事證,如果具農保資格,就不用這些證明。


宜蘭縣政府表示,農委會研修相關興建辦法,參考宜蘭縣的版本,上個月開會討論時,提出資格認定上是具有農保資格或第三類健保資格,如水利會員、漁保等,最後定案的版本尚未公布,比較嚴格或寬鬆,尚無法判斷,不過,縣政府的版本裡,要求應該有農業經營計畫,更能確保申請人實際從農。

縣政府認為,如果農委會的版本比宜蘭縣政府的更嚴格,列出具體的規範與執行標準,縣市政府執行時,有一致性,並可以避免被質疑是地方法令或權責逾越中央,至於農地買賣承受人比照農舍申請人資格,縣府認為,農地本來就是要農用,是有其必要。

全台農舍興建數(88~103年3月)、農舍起造人逾六成不具農民身分、農舍申請和興建 新舊規定比一比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農委會 製表:彭宣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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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團:嚴查農地農舍轉移與分割
【記者彭宣雅/台北報導】農委會和內政部聯手修改辦法解決農舍亂象,農團表示樂觀其成,因為農舍、農地炒作多時,真正務農的農民根本無力負擔農地成本,導致返鄉務農困難重重;但農團提醒,修法除了縮限農舍起造資格外,後續還要嚴格查核,才能杜絕農舍亂象。

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也表示,過去土地法30條明確定義,農地的承受人應該是自耕農,也就是僅有自耕農可以購買農地;但是民國89年農發條例修正時把這項規定修掉了,變成自然人也可以購買農地,才造成現在農舍農地炒作亂象。


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、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表示,堅持農地農用是最重要的一件事,這次修法,農委會特別定義農民身分,可以讓許多無法取得農保、卻實際務農的農民,得以正名。

但蔡培慧提醒,除了修法限縮農舍起造、承受人資格,現行農地、農舍轉移,以及部分農地和農舍基地分割的弊端,都必須一併清查裁罰,才能真正守住台灣的農地。

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表示,縮限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者的資格,修法方向是正確的。現行法令規定農民才能興建農舍,但很多財團、建商會找老農當人頭,等規定時間一到再賣出轉移,嚴格的法令只能限制個人,無法掌控財團與大建商,但政府既然有心整頓亂象,已經是踏出重要的一步,值得鼓勵。
轉載至2015-05-14 14:31:09 聯合晚報



中國時報【湯雅雯╱台北報導】

非農民禁買農舍!為解決農舍亂象,內政部和農委會將修正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》,未來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,都必須是農民,同時嚴格限縮農民認定資格,須投保農保、健保第三類(漁民、畜牧業者),或實際務農者;未來不具農民身分者都不能買賣農舍,但「繼承者」不在此限。農委會預計6月底公告施行。

投保認身分 或實際務農

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,2000年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法改為「管地不管人」,開放一般人可自由買賣農地,不少民眾買地變身農民,但更多的是投資客買地炒作農舍,在農地上不是種田,而是蓋房子,甚至以「買農地送農舍」規避法令,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連真農民都買不起。

雖然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》明文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為農民,且根據母法《農發條例》的定義,農民是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」,但15年來模糊空間大,很多人都是買了農地就變身農民。

陳保基說:「我老家屏東最偏僻農地,一甲地竟然要900萬元起跳,真農民要種40幾年水稻才買得起!」

陳保基認為,農地價格因為可以蓋農舍,已經嚴重扭曲,不僅年輕農民買不起,甚至嚴重影響農業未來發展,他請同仁調出資料分析,發現農舍起造人的保險資格,只有3成8具有農保或第三類健保身分,換句話說,超過6成蓋農舍的「農民」根本不具農民身分。

農委會決定,先把農民定義加嚴,明確認定農民資格僅3種,分別是投保農保、健保第三類(漁民、畜牧業者),或實際從農者,才叫做農民。換句話說,未來退休人士買了農地,沒有農民身分就不能蓋農舍,但農地繼承者可例外,不過仍須維持農地農用。

繼承須農用 買賣限農民

農委會還發現一大漏洞,超過6成農舍,蓋好就被轉賣,陳保基說,農委會決定修法,除了原本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是農民外,未來也將規定農舍承購人必須具農民身分,這樣才能防堵農民蓋農舍,但蓋好不到3年就轉手給一般民眾當豪華民宅或別墅住。

陳保基不諱言,修法恐將遭遇強烈反彈,但現在農地已經飆漲到年輕人買不起、租不起地步,農委會預計5月底預告草案,6月底前完成修法,他呼籲中央、地方政府一起加把勁,落實執法,別讓台灣農舍變成吞噬農業發展的大怪獸。




上有政策下有對策
農地買賣是否真如政府說的如此困難呢
對想購買農地又不清楚政策朋友歡迎詢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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